标识符用来命名一个 PL 对象,包括:
常量
游标
异常处理
保留字
包
程序
类型
变量
用户可以自定义标识符,PL 对用户自定义标识符有如下要求和限制:
第一个字符必须为字母
可以包含字母、数字、以及正斜线(/)、星号(*)、and(&)、美元符号($)等
不能使用 PL 保留字作为 PL 标识符
PL 标识符对大小写不敏感
如下这些用户自定义标识符是有效的:
带引号的用户定义标识符用双引号括起来。
在双引号之间,允许使用数据库字符集中的任何字符,但双引号,换行符和空字符除外。如下这些标识符是有效的:
保留字是在 PL 中具有特殊含义的标识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