坦白来讲,每位投身于Linux行业的技术人或者程序员只要听到开源项目就会由衷地感到自豪,这是一种从骨子里带有的独特情怀。开源的企业不单纯是为了利益,而是互相扶持,努力服务好更多的用户。开源软件最重要的特性有下面这些。
但是,如果开源软件为了单纯追求“自由”而牺牲程序员的利益,这将会影响程序员的创造激情,因此世界上现在有60多种被开源促进组织(Open Source Initiative)认可的开源许可协议来保证开源工作者的权益。对于那些只知道一味抄袭、篡改、破解或者盗版他人作品的不法之徒,终归会在某一天收到法院的传票。对于准备编写一款开源软件的开发人员,也非常建议先了解一下当前最热门的开源许可协议,选择一个合适的开源许可协议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软件权益。
GNU GPL(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,GNU通用公共许可证):**只要软件中包含了遵循GPL协议的产品或代码,该软件就必须也遵循GPL许可协议且开源、免费,因此这个协议并不适合商用软件。遵循该协议的开源软件数量极其庞大,包括Linux系统在内的大多数的开源软件都是基于这个协议的。GPL开源许可协议最大的4个特点如下所示。
传播自由:允许软件以各种形式进行传播。
收费传播:允许在各种媒介上出售该软件,但必须提前让买家知道这个软件是可以免费获得的;因此,一般来讲,开源软件都是通过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的形式来盈利的。
修改自由:允许开发人员增加或删除软件的功能,但软件修改后必须依然基于GPL许可协议授权。
BSD(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,伯克利软件发布版)许可协议:**用户可以使用、修改和重新发布遵循该许可的软件,并且可以将软件作为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,前提是需要满足下面3个条件。
1: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包含源代码,则源代码必须继续遵循BSD许可协议。
2: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只有二进制程序,则需要在相关文档或版权文件中声明原始代码遵循了BSD协议。
Apache许可证版本(Apache License Version)许可协议:**在为开发人员提供版权及专利许可的同时,允许用户拥有修改代码及再发布的自由。该许可协议适用于商业软件,现在热门的Hadoop、Apache HTTP Server、MongoDB等项目都是基于该许可协议研发的,程序开发人员在开发遵循该协议的软件时,要严格遵守下面的4个条件。
1:该软件及其衍生品必须继续使用Apache许可协议。
2:如果修改了程序源代码,需要在文档中进行声明。
3:若软件是基于他人的源代码编写而成的,则需要保留原始代码的协议、商标、专利声明及其他原作者声明的内容信息。
4: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有声明文件,则需在此文件中标注Apache许可协议及其他许可协议。
MPL(Mozilla Public License,Mozilla公共许可)许可协议:**相较于GPL许可协议,MPL更加注重对开发者的源代码需求和收益之间的平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