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上所述,event()函数主要用于事件的分发。所以,如果你希望在事件分发之前做一些操作,就可以重写这个event()函数了。例如,我们希望在一个QWidget组件中监听 tab 键的按下,那么就可以继承QWidget,并重写它的event()函数,来达到这个目的:

    CustomWidget是一个普通的QWidget子类。我们重写了它的event()函数,这个函数有一个QEvent对象作为参数,也就是需要转发的事件对象。函数返回值是 bool 类型。如果传入的事件已被识别并且处理,则需要返回 true,否则返回 false。如果返回值是 true,并且,该事件对象设置了accept(),那么 Qt 会认为这个事件已经处理完毕,不会再将这个事件发送给其它对象,而是会继续处理事件队列中的下一事件。注意,在函数中,调用事件对象的accept()ignore()函数是没有作用的,不会影响到事件的传播。

    CustomTextEditQTextEdit的一个子类。我们重写了其event()函数,却没有调用父类的同名函数。这样,我们的组件就只能处理 Tab 键,再也无法输入任何文本,也不能响应其它事件,比如鼠标点击之后也不会有光标出现。这是因为我们只处理的KeyPress类型的事件,并且如果不是KeyPress事件,则直接返回 false,鼠标事件根本不会被转发,也就没有了鼠标事件。

    通过查看QObject::event()的实现,我们可以理解,event()函数同前面的章节中我们所说的事件处理器有什么联系:

    事实也的确如此。timerEvent()mouseMoveEvent()这样的函数,就是我们前面章节所说的事件处理器 event handler。也就是说,event()函数中实际是通过事件处理器来响应一个具体的事件。这相当于event()函数将具体事件的处理“委托”给具体的事件处理器。而这些事件处理器是 protected virtual 的,因此,我们重写了某一个事件处理器,即可让 Qt 调用我们自己实现的版本。

    由此可以见,event()是一个集中处理不同类型的事件的地方。如果你不想重写一大堆事件处理器,就可以重写这个event()函数,通过QEvent::type()判断不同的事件。鉴于重写event()函数需要十分小心注意父类的同名函数的调用,一不留神就可能出现问题,所以一般还是建议只重写事件处理器(当然,也必须记得是不是应该调用父类的同名处理器)。这其实暗示了event()函数的另外一个作用:屏蔽掉某些不需要的事件处理器。正如我们前面的例子看到的那样,我们创建了一个只能响应 tab 键的组件。这种作用是重写事件处理器所不能实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