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自由软件和通用公共许可证(GPL)

    当一个人听到“free software”这个字眼的时候,也许最先想到的会是“免费”。尽管大多数情况下这是真的,“free software”作为自由软件基金会(Free Software Foundation,GNU的发起者和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创造者)使用的术语,取的是其“自由(free)”的含义,而非“免费(no cost)”的意思。这种含义下的“free software”指的是你可以不受限制地自由使用、复制、修改和再发行的软件,即“自由软件”。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大多数商业软件的许可证,只允许将该软件安装在一台电脑上,不允许复制该软件,而且永远也见不到该软件的源代码。自由软件给了最终用户难以想象的自由。由于源代码可以在任何地方取得,找到和修复bug的机会也多了很多。

    • 你有权将该程序用于任何目的。
    • 你有权修改该程序,并取得其源代码。
    • 你有权改进该程序,并发布你自己的版本。作为以上权利的代价,你在发布一个采用GPL的程序时需要负一些责任,这些责任是为了保证你和他人的自由:

    • 如果你修改代码并发布了修改后的版本,你必须对你修改的部分使用GPL并公开其源代码。(你不能把采用GPL的代码用作私有程序的一部分)。
    • 你不能给该程序使用超出GPL条款的许可证。(不能把一个采用GPL的程序变成私有产品)。若要了解关于GPL的更多信息,请访问 。

    Note